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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经省政府同意,并报国家六部委备案,宁波市、长兴县、平湖市、绍兴市柯桥区、义乌市、玉环市6个市、县(市、区)被确定为首批国家典型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城市。各试点城市将全面开展再生水利用配置工作,力争到2025年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以上,探索总结一批特色鲜明、示范性强的丰水地区再生水利用配置试点经验。再生水是指对生产生活污水进行净水处理,最后达到一定水质要求满足某种使用功能,并且可以安全使用的水,具有水量稳定、水质可控、就地可用的优势。再生水的常见使用领域主要为河道生态补水、工业供水和市政杂用等。地处江南水乡,浙江依然缺水,人均水资源量不足1500立方米,仅为世界人均水平的1/4,提升再生水资源利用效率是补齐水资源短板的重要一环。近年来,我省全力推进非常规水利用,合理布局一批再生水利用基础设施,扩大再生水处理能力建设,全省城市再生水利用率平均达到20.5%。作为现代化滨海城市代表,宁波市因地制宜探索河道生态补水、工业用水水源、成品工业用水等领域的再生水利用模式,建成集中式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32座,日处理能力约262.7万吨,其中,再生水设计日生产能力71.79万吨。列入试点后,宁波市将投入约161亿元实施一批具有战略性、带动性的再生水相关项目,到2025年全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总量达到2.5亿立方米,较2021年提升129%。如何破解人均水资源量仅为全省平均水平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