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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08 - 07
雷达料位计在电厂中的应用∵火力发电厂原料仓(煤灰)高粉尘和液位计水汽的凝结现象。一直是物/液位测量的重大难题,本文主要详细阐述了RBRDZB-71-6-C雷达料位计针对这一复杂工况提出了解决方案。一.说明我国是个产煤大国,以煤炭为原料的行业比较多。如煤化工,煤制油,煤发电,其中煤发电的主要燃料就是煤,在电厂发电过程中是由煤燃烧水冷壁带动汽轮机发电,最终水变成高温水。煤燃烧变成灰。∴发电厂中的煤水灰监测测量显得尤为重要。标志着发电的稳定性,保证火力电厂的稳定运行。为了提高电厂的发电效率,以及稳定的自动化运行水平,在生产过程中,煤/灰在输送过程中产生的高粉尘,水经过加热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凝结现象。给测量带来了更高的要求。雷达料液位计RBRDZB-71-6-C可以根据现场的介质,软件自带增益功能,根据现场介质的介电常数系统自动调节。可以穿透高粉尘,以及在水蒸气凝结雷达天线的情况下,依然稳定运行。二.在选择电厂物液位传感器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使用接触式传感器、非接触传感器?接触型重锤料位、导波雷达。非接触型超声波、激光,雷达。都需要一些场景限制。如选择不当,要么维护量大。要么达不到测量效果。例如电厂中的料位测量煤、灰在输送过程中料面形状为不规则性,在进料卸料过程中料面形状为凹凸状并带有大量粉尘。重锤物位计测量。(属于间歇式测量)不间断的利用重锤上下接触测量,精度低,经常出现埋锤断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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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8 - 01
雷达物位计具有低维护,高性能、高精度、高可靠性,使用寿命长等优点。在与电容,重锤等接触式仪表相比较,具有优越性。微波信号的传输不受大气的影响,所以它可以满足工艺过程中挥发性气体、高温、高压、蒸汽、真空及高粉尘等恶劣环境的要求。该产品适用于高温、高压、真空、蒸汽、高粉尘及挥发性气体等恶劣环境。可对不同料位进行连续测量。雷达物位计安装调试简便,可以单台使用,也可组网使用,可广泛应用于冶金、建材、能源、石化、水利、粮食等行业。雷达物位计信号处理因素:1、雷达物位计的应用场合往往是局限的狭小空间,而不是开放的巨大的空间。雷达物位计发射的信号是电磁波,电磁波在空间是发散传播的,具有电磁波所有的一切特性,如反射,衍射,折射等。传播空间中的任何物体都会产生信号的反射。狭小的空间会产生诸多的反射信号,其中有物体表面的直接反射信号,也有信号的来回反射和震荡(表面间的多次反射)。2、当液面的高度不同时,相当于测量空间形状在不断变化,信号的反射和震荡情况也不同。特别是当测量的空间有曲面时,如拱顶罐,球形容器或卧式椭圆罐时,由于曲面对电磁波有聚焦作用,液位的高度变化对反射的影响更大。3、在雷达物位计安装和投用后,应用场合的空间表面情况是不断变化的。以反应罐为例,化工过程需要测量的介质是多种多样的,进料时液面会有变化,如物料黏附,罐体内表面的物理或化学特性变化等,这些变化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反射信号的强度。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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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8 - 26
雷达物位计主要由电子元件和天线构成,无可动部件,在使用中的故障极少。因为其稳定可靠的测量、简单方便的维护等优势,现已在煤化工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是测量物位的重要仪表。选型与应用自1998年进口雷达物位计进入我国物位测量市场以后,直到2007年部分国内厂家才开始自主研发雷达物位计,虽然与国外存在近20年的发展差距,但目前我国在中低频领域应用技术成熟、可靠。因此在应用选型时可以对价格、应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虑,选择稳定可靠的雷达物位计。在过程监测场合主要选用脉冲型雷达物位计,这是因为其频率较低,并且在天线结构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冷凝、物料附着等因素对物位测量的影响,还能利用料位计中的回波信号处理功能,在有搅拌器等复杂工况时也能识别有效回波,价格相对也较便宜。针对原煤、石灰石等颗粒状物料或存在安息角等不规则料堆的测量时,应选用高频非接触式雷达物位计。26GHz高频雷达测量精确,而且能准确、有效处理回波,同时对挥发、结晶及粉尘等干扰因素都能予以排除。值得注意的是,这些料仓中在安装物位计时要确定仪表的安装位置,应避开进料口以免造成进料虚假信号。由于灰仓定期进料造成上部空仓部分粉尘较大极易造成虚假信号,另外已沉积的积灰表面比较松软,不易造成信号反射。所以选择导波雷达等接触型物位计和水滴形高频雷达物位计可以对除尘的灰仓及一些液体物位实现准确的测量。煤化工罐区被测介质的介电常数是影响雷达物位计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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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发布日期: 2022-03-31
浏览人气: 684

  2021年初,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文件指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京津冀地区实现35%的总体目标。 对整个污水处理行业来说,这是可喜的。 在当前各地污水处理率超过95%、污水处理建设市场饱和的情况下,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标,可能意味着新的市场机会的产生。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乐观。现有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缺水地区和丰水地区总体情况)再生水利用已为24.7%,接近25%的普遍要求,而严重缺水的京津冀地区,北京、天津及河北的再生水利用分别达到了66.3%、32.9%和41.4%,也已经远超或者接近京津冀再生水回用率35%这一目标,那么,25%和35%的目标意义何在呢?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针对这些问题,行业专家就污水资源化两大重磅政策进行了探讨。专家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现在,对再生水回收利用的误区是什么? 是什么原因呢?


  事实上,目前再生水的再利用情况,并不像数据所显示的那样“理想”,根本原因在于,行业和有关管理部门在再生水的利用方法和定义上,仍然存在很多模糊之处。 从利用角度看,再生水可分为景观用水/生态补水、园林绿地灌溉、公厕、工业循环利用等几个方向,遵循各自的循环利用标准。 其中,前两者不需要建设管网,可以直接利用,且复用标准与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基本相同; 后者需要有再生水的辅助管网,回收标准高,因此会产生管理和商业模式的差异。 特别是“水十条”发布后,污水处理厂普遍提高排放标准,一级A及级以上标准占有率达到80%以上。 这意味着大部分污水排放水质达到生态补水、园林灌溉等再生水利用标准。 因此,产生了排放等于利用的非常普遍的错误认识。 很多地方都将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的排水作为生态补水进行计算。 另一方面,污水排放用于生态补水不需要额外设施投资,环境排放也没有明确的收费主体,没有商业模式,但管理相对简单;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管理部门对河流生态需水量尚未制定标准,河道是否需要补水、补水程度如何尚无定论。 因此,对于达标排放的污水,究竟能计算为多少生态系统的水分补给,完全因地而异。 水资源不那么短缺,客人水充足的地方可以算得很少。 另外,由于水资源短缺,对再生水再利用要求高的地方多算,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行业混乱,违背了发表指导意见的初衷。


  怎么理解再生水的定义?《指导意见》发布的初衷是什么?


  指导意见发表的背景是我国普遍缺水的现实和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已经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 其初衷是将污水转化为城市“第二水源”,补充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替代地下水和部分地表水等天然水资源。 很明显,将达标排放的大部分污水改为“生态补水”,违背了发表指导意见的初衷。 这种混淆表明,业界对“再生水”利用概念的认识不明确。 目前国内对再生水还没有确切的定义。 部分再生水回用标准将再生水定义为污(废)水经处理后符合某些用途水质标准和要求,可复用的水。 显然可以说是再生水,但最基本的要求是达到相关利用的水质标准。 但是,是否真的“利用”也是关键,例如将污水的排出简单算出再生水的生态系统的水分补给中,没有考虑“利用”这一要素。 首先,污水排放并不等同于利用;其次,还需要仔细研究排入河流的水质如何、环境容量如何、是否需要生态补水、补水后是否会产生新的污染,以及补给多少合适。 更严格地说,考虑到污水资源化的初衷,即指导再生水作为水资源利用的意见,还应该有储存、采购、运输管道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 最后,作为替代其他水源的水资源,应该有明确的收费主体,这应该是再生水相对准确的定义和相对准确的计量。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湿地与再生水调蓄库塘在再生水回用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除了关于再生水的定义和计量的讨论外,再生水的利用方式也是业界关注的中心话题,指导意见提出了水质型缺水地区和资源型缺水地区污水资源化的方式,特别是在资源型缺水地区,以湿地等对策作为辅助净化手段。 提出湿地净化方式是因为,作为自然手段,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废水的效果明显,在保持适当的水力负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良好的净化效果。 湿地在北方地区冬季温度较低,运行效果会受到较大影响,但在实际应用中,湿地在北方也有丰富的成功案例,即使在冬季低温下,运行良好也能保持一定的净化作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湿地只是辅助手段,本身不应该承担污水处理的功能,而应该作为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水的进一步净化措施,必须特别注意调节其水力负荷,才能保持较好的出水效果。 另外,2021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表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该方案以京津冀、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提出了资源型缺水地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模式,其中提出了建设再生水调蓄池的概念,意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通过蓄蓄池建设进行集中分配。 库塘作为一座新水库,结合湿地作用,使区域再生水发挥一定的净化、储存作用,有利于后续的统一调配和再利用。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指导意见》发布后,会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吗?


  实际上,我国作为缺水国家,缺水状况普遍存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 即使在降水量多的南方城市,也存在资源型缺水。 各地水资源存量的差距,也不能一概而论“污水资源化”的方式。《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作为我国第一个再生水利用正式文件,发挥着抛砖引玉的作用,但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建立“1+N+M”的政策体系。 也就是说,各部委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各地要根据自身水资源利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细则。 当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来发展仍有待各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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