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号
  • 手机端
24小时销售热线 18600464353
新闻资讯 News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22 - 12 - 06
柴油是燃料能源之一,许多大型车辆都要用到它,所以柴油,在工业中具有重要地位,柴油易燃易爆,所以在存储使用中要十分小心,所以目前在测量储罐容器中的柴油时,都使用无人测量的方法,这样降低了事故发生概率,也更加安全,雷达液位计就可以。既然是无人测量,那么代替人工的测量设备就要有足够的准确度,雷达液位计是可以满足这个要求的,但是由于容器和种类和体积不同,所以不同工况环境下的精度的要求标准也不一样。一般来说,目前石油行业对于雷达液位计的精度要求有如下趋势。在石油工业中,雷达液位计主要用于两种用途的测量:一是过程级液位测量。雷达液位计主要需要高可靠性和稳定性。目的是防止油罐冒顶、抽空等事故发生。二是贸易级液位测量。雷达液位计的精度一般要求为正负1mm。特别是在石油贸易中,我们不仅要注意公平,还要考虑双方的利益。任何一方都不愿意因测量误差而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传统的液位测量方法不能满足现有的精度要求。多年来,石油行业使用过多种液位测量方式,但均无法达到需要的精度。随着雷达液位计技术的发展,石油工业对雷达液位计精度的要求越来越高。而要保证这一要求,作为厂家除了在产品性能上下功夫外,还要在材料的使用与选择上花些时间,这样才能生产出优质的产品。
2
2023 - 01 - 05
制造过程往往需要数百个极其精确的设备,以确保运营的可靠性。为了使这些设备持续运行并符合规格,需要对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校准。无论需要校准的是时间、流量、温度还是压力仪表,通常都需要将仪表送到校准实验室,或者让校准工程师到工厂对仪表重新进行校准。仪表校准的原因需要对仪表进行校准,通常有多种原因,包括 :1. 安装新仪表 ;2. 维修或升级 ;3. 定期校准 ;4. 确保准确性 ;5. 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6. 暴露于不利条件后稳定下来 ;7. 环境变化(如天气)。为了最大限度地减少工厂停工时间,自动化和控制工程师需要了解以下关于仪表校准的6件事。  01仪器的预防性维护  预防性维护期间需要检查电气设备。出于同样的原因,某些区域的仪器也需要检查,因为它们可能会使项目看起来未经校准。有时,如果一个产品看起来有点偏离轨道,这可能只是因为它需要清洁或维护。请检查风扇和过滤器。根据机器的不同,需要每月或每季度清洗一次。  如果这些部件被污染,可能会导致设备无法在规定的规格内运行。因此,某个组件已经过校准,但由于风扇没有冷却,它可能不会以最佳性能运行。  02遵循校准时间表  校准通常有一个有效期,有效期过后,设备的精度可能会下降。遵守校准实验室为每种设备制定的校准时间表非常重要。  尽早将设备送到校准实验室进行校准。由于校准实验室通常很忙,校准任务可能会积压,检索时间可能无法预测。确保设备...
3
2025 - 11 - 10
随着物位测量行业的不断发展,雷达物位计和导波雷达物位计等测量仪器的应用和普及,越来越多的客户开始有目的性的针对不同的工业生产作业需要进行采购和产品的选择。随着产品种类的更新换代和推陈出新,各种凝聚了新技术的产品不断面世。以导波雷达物位计为例,该产品在测量方面主要采取了哪些比较先进的技术呢?  接下来精诚瑞博仪表的技术专家们从两个方面进行介绍,希望能够对广大客户朋友有所帮助和提醒。  1、回波处理新技术的应用:  从导波雷达物位计的测量原理可以知道,在反射信号中混合有许多干扰信号,所以,对真实回波的处理和对各种虚假回波的识别技术就成为导波雷达料位计能够准确测量的关键因素。导波雷达物位计是通过处理雷达波从探头发射到介质表面然后返回到探头的时间来测量的。  2、测量数据的处理:  正是因为导波雷达物位计采用了上述先进的回波处理和数据处理技术,又加上雷达波本身频率高,穿透性能好的特点,因此,导波雷达物位计具有比接触式料位计和同类非接触液位计更加优良的性能,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1、可在恶劣条件下连续准确地测量。  2、操作简单,调试方便。  3、准确安全且节省能源。  4、无需维修且可靠性强。  5、几乎可以测量所有介质。  总而言之,无论导波雷达物位计在测量方面采取了哪些先进技术,都是为了能够发挥自身的产品优势更好的为生产作业服务。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拨打电话进行咨询。
联系我们
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
销售热线:400-6616-819
公司总机:010-53108563/65/68/69
总部传真:010-53108566
总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27号3号楼2层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发布日期: 2022-03-31
浏览人气: 963

  2021年初,国家发改委等十部委联合发布的《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发改环资〔2021〕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引起业界广泛关注。 文件指出,到2025年,全国地级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5%,京津冀地区实现35%的总体目标。 对整个污水处理行业来说,这是可喜的。 在当前各地污水处理率超过95%、污水处理建设市场饱和的情况下,提出新的要求和新的目标,可能意味着新的市场机会的产生。 但是,实际情况并不像想象的那么乐观。现有统计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缺水地区和丰水地区总体情况)再生水利用已为24.7%,接近25%的普遍要求,而严重缺水的京津冀地区,北京、天津及河北的再生水利用分别达到了66.3%、32.9%和41.4%,也已经远超或者接近京津冀再生水回用率35%这一目标,那么,25%和35%的目标意义何在呢?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针对这些问题,行业专家就污水资源化两大重磅政策进行了探讨。专家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现在,对再生水回收利用的误区是什么? 是什么原因呢?


  事实上,目前再生水的再利用情况,并不像数据所显示的那样“理想”,根本原因在于,行业和有关管理部门在再生水的利用方法和定义上,仍然存在很多模糊之处。 从利用角度看,再生水可分为景观用水/生态补水、园林绿地灌溉、公厕、工业循环利用等几个方向,遵循各自的循环利用标准。 其中,前两者不需要建设管网,可以直接利用,且复用标准与污水排放标准一级a基本相同; 后者需要有再生水的辅助管网,回收标准高,因此会产生管理和商业模式的差异。 特别是“水十条”发布后,污水处理厂普遍提高排放标准,一级A及级以上标准占有率达到80%以上。 这意味着大部分污水排放水质达到生态补水、园林灌溉等再生水利用标准。 因此,产生了排放等于利用的非常普遍的错误认识。 很多地方都将达到一级A及以上标准的排水作为生态补水进行计算。 另一方面,污水排放用于生态补水不需要额外设施投资,环境排放也没有明确的收费主体,没有商业模式,但管理相对简单; 另一方面,由于目前管理部门对河流生态需水量尚未制定标准,河道是否需要补水、补水程度如何尚无定论。 因此,对于达标排放的污水,究竟能计算为多少生态系统的水分补给,完全因地而异。 水资源不那么短缺,客人水充足的地方可以算得很少。 另外,由于水资源短缺,对再生水再利用要求高的地方多算,在一定程度上会造成行业混乱,违背了发表指导意见的初衷。


  怎么理解再生水的定义?《指导意见》发布的初衷是什么?


  指导意见发表的背景是我国普遍缺水的现实和我国污水处理行业已经发展到比较成熟的阶段。 其初衷是将污水转化为城市“第二水源”,补充经济社会发展的用水需求,替代地下水和部分地表水等天然水资源。 很明显,将达标排放的大部分污水改为“生态补水”,违背了发表指导意见的初衷。 这种混淆表明,业界对“再生水”利用概念的认识不明确。 目前国内对再生水还没有确切的定义。 部分再生水回用标准将再生水定义为污(废)水经处理后符合某些用途水质标准和要求,可复用的水。 显然可以说是再生水,但最基本的要求是达到相关利用的水质标准。 但是,是否真的“利用”也是关键,例如将污水的排出简单算出再生水的生态系统的水分补给中,没有考虑“利用”这一要素。 首先,污水排放并不等同于利用;其次,还需要仔细研究排入河流的水质如何、环境容量如何、是否需要生态补水、补水后是否会产生新的污染,以及补给多少合适。 更严格地说,考虑到污水资源化的初衷,即指导再生水作为水资源利用的意见,还应该有储存、采购、运输管道等相关配套工程设施。 最后,作为替代其他水源的水资源,应该有明确的收费主体,这应该是再生水相对准确的定义和相对准确的计量。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湿地与再生水调蓄库塘在再生水回用中起到了哪些作用?


  除了关于再生水的定义和计量的讨论外,再生水的利用方式也是业界关注的中心话题,指导意见提出了水质型缺水地区和资源型缺水地区污水资源化的方式,特别是在资源型缺水地区,以湿地等对策作为辅助净化手段。 提出湿地净化方式是因为,作为自然手段,进一步净化污水处理厂废水的效果明显,在保持适当的水力负荷的情况下可以获得良好的净化效果。 湿地在北方地区冬季温度较低,运行效果会受到较大影响,但在实际应用中,湿地在北方也有丰富的成功案例,即使在冬季低温下,运行良好也能保持一定的净化作用。 但需要注意的是,湿地只是辅助手段,本身不应该承担污水处理的功能,而应该作为污水处理厂二次处理水的进一步净化措施,必须特别注意调节其水力负荷,才能保持较好的出水效果。 另外,2021年12月28日,生态环境部等四部委发表了《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试点实施方案》。 该方案以京津冀、黄河流域等缺水地区为重点,提出了资源型缺水地区区域再生水循环利用模式,其中提出了建设再生水调蓄池的概念,意在集中收集、集中处理污水,通过蓄蓄池建设进行集中分配。 库塘作为一座新水库,结合湿地作用,使区域再生水发挥一定的净化、储存作用,有利于后续的统一调配和再利用。

研讨污水资源化两大政策!可排放≠利用

  《指导意见》发布后,会制定相应的配套政策吗?


  实际上,我国作为缺水国家,缺水状况普遍存在,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严重制约因素。 即使在降水量多的南方城市,也存在资源型缺水。 各地水资源存量的差距,也不能一概而论“污水资源化”的方式。《关于推进污水资源化利用的指导意见》作为我国第一个再生水利用正式文件,发挥着抛砖引玉的作用,但具体如何实施,还需要建立“1+N+M”的政策体系。 也就是说,各部委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各地要根据自身水资源利用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和细则。 当前,我国污水资源化工作还处于探索阶段,未来发展仍有待各部门、地方政府及行业关注。

推荐新闻

网站导航

在线留言

  • 姓名:
  • 电话:
  • 留言: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27号3  号楼2层

咨询电话:010-53108563/65/68/69
企业邮箱:jingchengruibo@163.com
服务热线:18600464353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浏览手机端
Copyright ©2018 - 2021 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返回顶部
X
5

电话号码管理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6

微信公众号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