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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 06 - 27
1、产品概述RBRD92为一款非接触型水文雷达测量产品,具有避雷防护设计,测量河道、水文专用,标配RS485/Modbus协议,野外使用,无人值守且运行稳定可靠。无限量支持和扩展定制RTU及无线数传电台通讯协议。水位数据实时GPRS电话远传,实现信息网络化,设计极具现场适应力,破除野外生态干扰,真正实现现场零维护,工业设计理念,将产品本身融入自然环境。2、特点波束角小,能量集中,具有更强抗干扰能力,大大提高了测量精度和可靠性天线尺寸小,便于安装和加防尘罩等天线防护装置测量范围最高可达70米,覆盖大型水库等水位测量采用脉冲工作方式,雷达水位计发射功率极低,对人体及环境均无伤害仪表轻便,不受风力和暴雨的影响具有避雷保护设计、非接触水文测量,破除野外生态干扰,真正实现现场零维护野外使用,无人值守运行稳定可靠,工业设计理念,将产品本身融入自然环境。重量较轻约2KG,便于安装多种输出电路接口与采集系统配合防护等级更高3、公司信息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专业生产各种物位仪表价格合理 质量过硬 服务一流咨询电话:400-6616-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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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 01 - 19
尊敬的:   新老客户您好!  根据日常维修维护的工作经验,精诚瑞博售后工程师们为大家整理了雷达液位计出现故障问题及处理方法。其出现故障大体分为四种类型:数据不变、数据突然大、数据突然为零、数据偏离实际值过大或过小且保持不变。这些故障没有根除的方法,只能是出现问题针对性的进行解决。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本着先易后难的顺序归纳如下:1、断电重启  雷达液位计本身有很多防护功能,如果正常运行中雷达液位计自身出现故障保护,可进行断电重启,此时雷达液位计内部的故障有可能消除,重新上电后恢复正常。这种处理方法适用于高液位测量的储罐雷达液位计的维修。2、通过面板消除故障  如果断电重启仍然不能消除故障,要到现场实际查看故障,通过雷达液位计面板首先观察有无错误代码,有无故障保护措施,如果有通过面板清除,重启后观察雷达液位计是否正常。3、做空频谱  雷达液位计的测量原理是检测接收到的电磁波频谱,若被测液体与雷达天线之间的净空中有较强的电磁波反射或干扰,那么雷达液位计极有可能把这反射的雷达波作为真实液面的雷达反射波来处理,从而得出错误的液位显示。处理这种故障可利用雷达液位计内部的软件功能,进行空频谱的检测。设定一个高于实际液面的空高距离,让雷达液位计检测空高中的所有反射的电磁波频谱,把那些接收到的高能量的频谱电磁波在电路中屏蔽滤掉,就可把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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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 08 - 22
前言:万众期待下,“2022世界传感器大会”将于2022年8月21日-23日在中国郑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参展展位:#2142诚邀您莅临我司展位2022世界传感器大会在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如火如荼地进行中精诚瑞博在展会首日吸睛成功吸引了大批全国各地参展商在展会上,客户热情有增无减精诚瑞博缤放出别样的精彩下面来看看此次我司在展会上的盛况吧展位人气高涨,热度不减随处可见销售精英们向来访参观的客户对品牌介绍、产品优势、售后服务等进行全方位探讨解答本次展会将进行到2022年8月23日想来逛展的朋友请前往郑州国际会展中心展位号:#2142精诚瑞博诚邀您莅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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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 需要详读

发布日期: 2020-06-01
浏览人气: 533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计划。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一)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按照“十三五”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的安排,对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轮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业,金冶炼、稀土冶炼加工、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业,糖、啤酒等轻工行业等细分行业(见附件1)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的要求,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2019年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标违规企业。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电机、风机、空压机、变压器、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本项专项监察结合前两项专项监察工作开展,不单独申报任务。


  (四)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继续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等标准,核算电能使用效率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五)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9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 需要详读

二、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日常节能监察应及时公布结果,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业节能执法要求

 (一)完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构建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保障体系,妥善应对机构改革对节能监察工作体系的影响,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保证工作连续性。做好节能监察人员行政执法证换发、申请等工作,保证节能监察队伍相对稳定。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业务交流、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间的交流,促进全国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监察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推广用能设备产品设备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在线核对、能耗指标自动核算、节能监察结果在线填报等方式,推动工业节能监察更加准确高效。鼓励各地整理发布一批执法规范、工作扎实、节能效益突出的节能监察优秀案例,加强宣传交流,推动制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标准,扩大节能监察工作影响。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地要做好节能监察后续跟踪工作,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针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并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编制计划方案,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请于2月2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2020年专项监察任务(包括监察类别和企业名称,见附件1、2)。对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的行业应仔细核对企业名单,确保不漏报、不错报,对已停产企业应列明企业名单并注明(不组织实地监察,不申请补助)。梳理前期节能监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在附件1中填写),并在申报任务时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对于存在结转结余资金的地区,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不足部分安排使用2020年补助资金。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于6月底前将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严格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地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于9月3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专项监察、日常监察工作总结,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报告以及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部署,鼓励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节能监察执法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督促约束作用,强化工业节能执法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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