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众号
  • 手机端
24小时销售热线 18600464353
新闻资讯 News
最新新闻 / News More
1
2019 - 11 - 22
第30届多国仪表展于今年11月北京国家会议中心盛大举行精诚瑞博将携带新产品与新技术亮相2019年11月25-27日,北京国家会议中心联系方式:岳经理 400-6616-819展位号:B272公司成立于2013年,现坐落于北京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是一家集雷达物位计、超声波液位计、射频导纳物位计等一系列物位仪表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工程服务为一体的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广泛应用于石油、化工、电力、煤炭、冶金、医药等行业。公司持有商标注册、计量形批、防爆认证等生产许可;产品通过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SIL3、CE安全体系认证。被评为全国物位仪表行业领军企业。我们在“多国展”期待各位新老用户的莅临指导!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价格合理 质量过硬 服务一流专业生产各种物位仪表咨询电话:400-6616-819
2
2019 - 07 - 25
高 频 雷 达 物 位 计 1 . 产品概述       RBRD12是26G 高频雷达式物位测量仪表,输出4~20mA模拟信号, 测量最大距离可达30米。天线被进一步优化处理,新型的快速的微处理器可以进行更高速率的信号分析处理,使得仪表可以用于:反应釜或固体料仓非常复杂的测量条件。●原理       雷达物位计天线发射较窄的微波脉冲,经天线向下传输,微波接触到被测介质表面后被反射回来,再次被天线系统接收并将其传输给电子线路部分自动转换成物位信号。2 . 产品特点   雷达物位计采用了高达26GHz的发射频率,因而具有:  ▲  非接触测量,无磨损,无污染  ▲  天线尺寸小,便于安装  ▲   波长更短,对在倾斜的固体表面有更好的反射  ▲   测量盲区更小,对于小罐测量也会取得良好的效果  ▲   波束角小,能量集中,增强了回波能力的同时,又有利于避开干扰物 ...
3
2021 - 09 - 26
为营造健康积极的企业文化,提升集体凝聚力,加深员工之间的交流,增进同事之间情谊;9月11日,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组织的“同一个团队,同一个梦想”为主题的草原之旅!  在路上,大家欢声笑语,所有人员都提前进入了亢奋状态,你一言我一语的畅谈着沿途美景、奇山异石。经过4个小时的高速疾驰,大家顺利抵达目的地——坝上草原。平均海拔1486米,距北京158km的洗肺基地高远的天、秀美的山、清澈的水勾画出四季各异的绝美佳境骏马便生存于此境之中置身草原高地仰望似有“天穹压落,云欲擦肩”之感牛羊悠闲地在广阔的天地漫步感受天苍苍野茫茫风吹草低见牛羊的美丽画面  文化是团队的灵魂,一个团队只有有了自己的文化,才具有了真正的核心竞争力,否则,就是一盘散沙。只有在优秀团队文化的指引下,才有了前行的力量,每个人才能找到在团队中的地位和价值。临近夜晚在浩瀚天空和广袤的草原中大家把烦恼散去释放在美好的时光里  此次团建活动,既锻炼了员工身体素质,又增进同事之间情谊;也让大家更进一步的接触大自然,呼吸更加清澈的空气,同时体验到运动快乐与生活的充实。企业团队凝聚力与合作精神进一步的加强,大家纷纷表示将会把活动中的激情和坚持不懈的精神带到工作当中去,积极为精诚瑞博的各项事业的发展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并相信在公司领导的带领下,做大做强精诚瑞博品牌!
联系我们
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
销售热线:400-6616-819
公司总机:010-53108563/65/68/69
总部传真:010-53108566
总部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27号3号楼2层

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 需要详读

发布日期: 2020-06-01
浏览人气: 533

为贯彻落实《节约能源法》和《工业节能管理办法》,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监督保障作用,持续提高工业能效和绿色发展水平,助推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依据《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制定本计划。


一、围绕重点工作,深入开展专项节能监察

  依据强制性节能标准,突出抓好重点用能企业、重点用能设备的节能监管,推进重点行业、区域工业能效水平提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


  (一)重点高耗能行业能耗专项监察。按照“十三五”高耗能行业节能监察全覆盖的安排,对炼油、对二甲苯、纯碱、聚氯乙烯、硫酸、轮胎、甲醇等石化化工行业,金冶炼、稀土冶炼加工、铝合金、铜及铜合金加工等有色金属行业,建筑石膏、烧结墙体材料、沥青基防水卷材、岩棉、矿渣棉及其制品等建材行业,糖、啤酒等轻工行业等细分行业(见附件1)的重点用能企业开展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二)阶梯电价政策执行专项监察。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280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75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2530号)的要求,对钢铁、水泥、电解铝企业能耗情况进行专项监察。重点监察2019年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标违规企业。对监察发现的违规企业会同当地价格主管部门进行公示,无异议的依法依规执行阶梯电价政策。


  (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提升专项监察。依据相关国家强制性能效标准,对电机、风机、空压机、变压器、泵等重点用能产品设备使用企业实施专项监察,核查设备台账,会同有关部门依法督促企业淘汰达不到强制性能效标准限定值的低效产品。本项专项监察结合前两项专项监察工作开展,不单独申报任务。


  (四)数据中心能效专项监察。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节〔2019〕24号),继续对纳入重点用能单位管理的数据中心进行专项监察。按照《数据中心资源利用第3部分:电能能效要求和测量方法》(GB/T32910.3-2016)等标准,核算电能使用效率实测值,检查能源计量器具配备情况。


  (五)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对2019年专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能耗超限额企业和其他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企业进行“回头看”,对下达的限期整改通知书落实情况进行监察,对未按照要求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020年工业节能监察重点 需要详读

二、依法监督管理,持续做好日常节能监察

  继续加强日常节能监察工作,主要内容包括:重点用能企业能源管理体系建立、能源管理岗位设立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履职等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计量、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执行情况,以及节能教育培训开展情况等。日常节能监察应及时公布结果,跟踪督促整改落实。


 三、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业节能执法要求

 (一)完善工作体系。进一步强化省市县三级工业节能监察机构建设,构建目标统一、职责清晰、分工合理的节能监察保障体系,妥善应对机构改革对节能监察工作体系的影响,结合地方实际,建立健全跨部门联动节能监察工作机制,保证工作连续性。做好节能监察人员行政执法证换发、申请等工作,保证节能监察队伍相对稳定。各地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模式,通过开展联合执法、跨区域业务交流、结对帮扶等方式,加强各级节能监察机构间的交流,促进全国节能监察工作平衡发展。


 (二)加强能力建设。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节能监察机构建设的指导和支持,分层次、多渠道开展节能监察人员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技能和水平。加强节能监察信息化建设,鼓励各地推广用能设备产品设备型号及主要技术参数在线核对、能耗指标自动核算、节能监察结果在线填报等方式,推动工业节能监察更加准确高效。鼓励各地整理发布一批执法规范、工作扎实、节能效益突出的节能监察优秀案例,加强宣传交流,推动制定节能监察规范行业标准,扩大节能监察工作影响。


 (三)强化结果运用。各地要做好节能监察后续跟踪工作,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分析应用,针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并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编制计划方案,细化措施手段,明确目标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期高质量完成。请于2月2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2020年专项监察任务(包括监察类别和企业名称,见附件1、2)。对实现节能监察全覆盖的行业应仔细核对企业名单,确保不漏报、不错报,对已停产企业应列明企业名单并注明(不组织实地监察,不申请补助)。梳理前期节能监察补助资金使用情况(在附件1中填写),并在申报任务时提交资金使用报告。对于存在结转结余资金的地区,优先使用结转结余资金,不足部分安排使用2020年补助资金。


  (二)严格依法行政。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规范工业节能监察工作程序和执法行为,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查处各类违法违规用能行为,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于6月底前将2019年违规企业整改落实情况专项监察结果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严格监督检查。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组织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对地方工业节能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体制机制建设情况进行检查。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于9月30日前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报送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包括专项监察、日常监察工作总结,节能监察体制机制建设报告以及实际监察企业名单和监察结果等。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和节能监察机构要向社会公开工业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按照《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国发〔2014〕21号)部署,鼓励与有关部门合作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将节能监察执法结果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推动企业严格落实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节能监察的督促约束作用,强化工业节能执法效力。


推荐新闻

网站导航

在线留言

  • 姓名:
  • 电话:
  • 留言:

联系我们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27号3  号楼2层

咨询电话:010-53108563/65/68/69
企业邮箱:jingchengruibo@163.com
服务热线:18600464353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浏览手机端
Copyright ©2018 - 2021 北京精诚瑞博仪表有限公司 
犀牛云提供企业云服务
返回顶部
X
5

电话号码管理

1

QQ设置

3

SKYPE 设置

4

阿里旺旺设置

6

微信公众号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等待加载动态数据...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