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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提供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的客观需要,立足培育工匠精神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仪器仪表制造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以下简称《标准》)。 本《标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为依据,严格按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范》有关要求,以“职业活动为导向、职业技能为核心”为指导思想,对仪器仪表行业从业人员的职业活动内容进行规范、细致的描述,对各等级从业者的技能水平和理论知识水平进行了明确规定。 本《标准》依据有关规定将本职业分为五级/初级工、四级/中级工、三级/高级工、二级/技师、一级/高级技师五个等级,包括职业概况、基本要求、工作要求和权重表四个方面的内容。 本《标准》编制工作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能力建设司的指导下,由中国仪器仪表学会组织,主要编写单位有:四川仪表工业学校、河南化工技师学院、中国四联集团、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川仪调节阀有限公司、重庆川仪控制系统有限公司、厦门宇电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重庆四联测控仪表有限公司、北京京仪集团等。主要起草人员有:李静、于海、徐国传、秦婷婷等。 本《标准》的主要审定单位有:国家电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华南理工大学、...